一、責任單位和責任人
責任單位:綏化市勞動就業局保障事務代理科
責
任 人:承辦人A、承辦人B、科長
二、業務辦理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中華人民和國檔案法實施辦法》
三、業務辦理條件
全體檔案托管人員
四、所需材料
(一)檔案托管證明;
(二)身份證及身份證復印件1份;
(三)本人業務辦理書面申請。
五、受理
承辦人A、B對服務對象提交材料齊全的當場受理,對于提交材料不全的當場一次性告知需要補充的內容。
六、辦理與結果
(一)承辦人對服務對象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將結果向科長進行匯報。
(二)由科長指定承辦人A、B辦理相關業務。
(三)承辦人A、B將辦理結果告知服務對象。
七、公開公示
本服務制度文本和相關資料在綏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長期公布。
八、辦理時限
即時辦理。
九、監督檢查
執行《綏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執行規范權力運行制度監督檢查辦法》。
十、責任追究
執行《綏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執行規范權力運行制度責任追究辦法》。
附件:綏化市勞動就業局保障事務代理經辦流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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